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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阳南召县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 2011-04-20  浏览次数:

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,公开招聘小学(幼儿)教师70人。

一、招聘原则

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;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坚持考试、考核相结合的原则;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。

二、招聘学科及名额

语文24人 数学24人英语10人 体育3人

音乐2人 美术2人 幼师5人

三、招聘单位

小学教师分配到除城关、城郊、皇路店以外的非乡镇政府所在地小学,幼儿教师分配到县直幼儿园。

四、招聘范围与条件

报考者应具备政治合格,热爱教育事业,自觉服从分配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报考者应具有南召户籍,年龄不超过35岁(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,2011年6月30日前毕业的普通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,具有教师资格证者(2011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者也可报名)。

2、在我县从事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大学生村官”、西部志愿者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
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
4、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。

五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
1、发布公告 2011年4月15日在县电视台、南召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和信息。

2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
(1)报名时间: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。

(2)报名要求: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、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。报考者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就业报到证(2011年应届毕业生,可持院校应届毕业证明,但聘用前必须提供毕业证、就业报到证审验,教师资格证报名。(以上均需持原件和复印件)。若报考者为独生子女的,还应持独生子女证和县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。“三支一扶”等服务基层服务期满人员报名,需持服务项目相关证件。

报考者本人须亲自到场,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,填写报名表,并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(面试费、体检费分阶段另行收取),填写承诺书。

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。

(3)报名地点: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

3、考试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。

(1)笔试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出题办法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、时事政治、教育学、心理学,满分100分。

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上午8:30—10:30时(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。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。

考生要在笔试前二天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。

独生子女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(折合前)

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、西部志愿者、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,笔试成绩加5分(折合前)。

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。

(2)面试(试讲) 根据笔试成绩,按拟聘职位以1:1.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。每人提前备课15分钟,试讲12分钟,满分100分,(面试时间另行通知,请注意收看招聘办公告)。

考生总成绩=笔试成绩X60%+面试成绩X40%

5、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按《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进行。

6、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。政审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》进行。

对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,不再递补人员。

7、岗前培训 对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。培训内容:职业道德、有关法律、法规知识、新课改内容等。

8、公示聘用 对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,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,公示后无异议者,办理上岗手绩。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,同时签订聘用合同,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。

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需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,否则,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。

如有未尽事宜,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

咨询电话:66880023 监督电话:62038900

南召县政府网站:http://www.nanzhao.gov.cn

南召县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

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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